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作业项目采购公告
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作业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
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作业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2024GPX0052
本项目为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作业项目询价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
1.2项目名称: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作业项目。
1.3项目地点:沪昆线K964+500~K990+000。
1.4项目规模:沪昆线K964+500~K990+000地段,共计25.5km无人机禁飞区进行无人机航拍。
1.5项目要求:1、对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2、按现场条件,佩戴足够数量的无人机设备进行现场航拍。3、无人机操作人员在铁路范围内运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4、提供航拍资料中须包含:Vr全景影像原始照片(格式为JPG或DNG、照片可达1800万像素)、全景效果观看链接。5、实施单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实际票面税率为准。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3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3 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
4.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函》。
4.2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4.3报价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pxgwd2468@163.com邮箱。
4.4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福路30号
联系人:李 翔
电话:0799-*******/181*****828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名称: 萍乡工务段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项目 | |||||
序 号 | 项目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萍乡工务段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项目,主要工作量:沪昆线无人机禁飞区航拍25.5km,提供Vr全景影像原始照片(格式为JPG或DNG、照片可达1800万像素)、全景效果观看链接 | 元 | 1 | *****.55 | |
税金(6%增值税) | 2742.45 | ||||
合计 | *****.00 |
附件2:报价函
报 价 函 | |||||||
报价单位(必填): | 法定代表人(必填): | 电话(必填): | |||||
单位地址(必填): | 委托代理人(必填): | 电话(必填):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项目要求 | 项目地点 | 含税价 (单位元,只能填数字) | 税率% (必填) | 施工期限 |
1 | 萍乡工务段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项目 | 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控制价*****.00元(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55元。 | 1.对沪昆线K964+500~K990+000无人机禁飞区航拍。 2.按现场条件,佩戴足够数量的无人机设备进行现场航拍。 3.无人机操作人员在铁路范围内运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4.提供Vr全景影像原始照片(格式为JPG或DNG、照片可达1800万像素)、全景效果观看链接 5.实施单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实际票面税率为准。 | 沪昆线K964+500~K990+000上下行 | |||
合计 | 0.00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前,发送至pxgwd2468@163.com邮箱。 | ||||||
询价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工务段 | 经办人: | 李 翔 | 联系电话: | 0799-******* 181*****828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
日 期: |
标签: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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