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90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车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车站设备由于外包人员人为故意损坏,或由于外包人员在制作食品过程中违规操作,出现用餐人员身体不适,或发现外包人员有偷盗行为,车务段有权对该公司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5.售后服务及要求:发生特殊情况下,48小时内响应。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需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设备状态以服务期内设备实际使用状态为准(联系人:王娟188*****776)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业务外包技术要求
针对锦州车务段锦州南站食堂业务需求,为了给车站干部、职工、列车乘务员创造就餐环境和供餐服务,提出食堂餐饮服务及卫生保洁业务外包。
一、公司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一)该公司拟提供项目经理1人。
1.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原则上35-50周岁;学历达到大专及以上;具有中小型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经验,须提供上述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不少于半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含二维码、社保官网打印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能够虚心接受业主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
2.工作职责:一是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切实可行,提出改进和提高食堂、保洁业务工作管理水平的意见措施;二是负责定期向基地汇报工作,听取车务段、车站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执行;三是作风正派、敢抓敢管、雷厉风行、落实彻底到位、监督检查严肃认真、考勤考核真实严格、员工培训真学实练;四是每天巡视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通知车站,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向车站和公司汇报;六是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不能有纹身,进入站区不能配戴夸张首饰,工作规范,文明服务。
(二)该公司拟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人员14人。
1.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年龄限定(女须在50周岁及以下、男须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并取得健康证,经物业公司安全培训合格及铁路公安部门备案审查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
2.工作内容:车务段科室食堂需保证每日120人的午餐供应及40人早、晚餐就餐工作,锦州南站职工一日三餐110份,其中早餐30份,午餐45份,晚餐35份;承担7趟我集团公司担当列车乘务餐制作配送工作,日均制作配送86份,其中午餐41份,晚餐45份。盘锦站职工一日三餐142份,基中早餐42份,午餐65份,晚餐35分;同时承担着4列旅客列车60份乘务餐的供餐工作,工作量较大(临客开行时,还会额外增加)。正常情况下车站干部职工早餐6:30-7:30,午餐11:20-12:20,晚餐17:10-18:10,乘务配餐按照列车到达时刻,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延长就餐时间。需要厨师6人,切配兼服务保洁8人。餐饮服务人员负责车站食堂室内、室外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工作,特殊情况须按车站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一)食堂餐饮服务标准
1.服务质量标准
(1)炊事人员工作穿戴整齐、干净、挂牌服务,厨师等后厨人员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劳保用品、卫生用品。
(2)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说话和气,耐心解答,服务热情周到,处理好开餐中的各种问题,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
(3)按规定的开餐时间供餐。
(4)做好餐后各种炊具的回收工作。做好餐台、餐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2.日常管理标准
(1)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
(2)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不戴戒指,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3)食品加工前要清洗干净,无杂物、无泥土,食材加工前必须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加工。
(4)冰柜、保鲜柜内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做到贮藏摆放整齐、整洁。
(5)食品出库时由食堂主任干事或基地指定的其他人员组织厨师长共同验质、检斤,并履行出库登记手续,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记录清晰。
(6)用于保存食品的装置必须贴有生、半成品和熟标志,生、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7)常温储存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
(9)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消毒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3.基础管理标准
(1)卫生许可证等应悬挂于醒目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堂餐饮服务工作。
(3)各岗位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清洗。
(4)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5)各种资料要保存完好,特别要按照卫生监督所、车站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资料管理、保存。
(6)每餐操作结束后必须将餐厅各处清理整洁,桌面、地面擦干净,炊具清洗干净,各种食品、物品归类摆放整齐。后厨灶台、操作台用后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地面、地沟冲洗干净。
(7)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和面机、馒头机、面条机用后清理干净,饺子机、切菜机、去皮机、切肉机等用完后清除里面肉馅、肉片,冲洗干净、擦干。
4.安全管理要求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单独使用相关设备,各种电气设备、燃料(气)的使用和操作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由专人使用和保养。
(2)炉灶要保持清洁,排油烟罩每餐后擦洗,定期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工作。
(3)消防器材要在固定位置存放,且在有效期内并保持可正常使用状态。
(4)各岗位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主管食堂干部妥善处理,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
(5)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坚持卫生清扫制度。
(6)操作时讲究卫生,不允许工作期间抽烟,操作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有身体不适或患有不适合食品加工的疾病时要及时报告,不能带病上岗。
(7)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甲方组织的安全考试方可上岗。
5.饭菜质量标准
--供餐方式:
⑴早餐:主食不少于2种,汤粥不少于2种,拌菜、咸菜等小菜不少于4种,煮鸡蛋或茶蛋1种。
⑵午餐、晚餐:营养配餐,全荤不少于1种,半荤不少于2种,热炒素菜不少于1种,副食1种(水果或酸奶等),汤品1种,主食不低于2种。
以上品种视季节、菜价变化可双方协商适时调整或增加减少。
--主食成品质量标准:
要求成品量足,个头均匀,外形好看,具体标准是通过成品的色、香、味、形和营养价值体现,主要有以下几条。
⑴面条:软硬适中,碱适宜,不夹生。
⑵馒头:碱适宜,洁白、光泽弹性好。
⑶米饭:软硬适中,不夹生,无杂质,稀饭有粘性。
⑷包子、饺子皮馅合适、味正,个头均匀,外形好看,破损率低。
⑸油饼、油条大小长短、薄厚均匀,熟不焦,不夹生。
⑹烤饼:碱适宜,配料好,味正,不夹生,不焦,不卷曲。
⑺玉米、地瓜等食品:大小均匀,不夹生,软硬适度。
⑻主食类其他品种:营养均匀,个头、薄厚均匀,蒸熟煮透。
--菜案成品质量标准
⑴菜案成品的质量,一般要求选料干净,加工细致,均匀,配菜合理,成本准确,符合营养要求,火候适当,咸淡适口,菜肴的色、香、味、形皆佳。
⑵核算准确,标准投料,总量适宜,减少浪费。
⑶菜品做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不断增加花样品种。
⑷严禁进霉烂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二)保洁服务质量标准
1.室外服务要求
(1)户外垃圾箱每天早上彻底擦拭一次,垃圾箱体污渍、周围杂物、烟头随时清理。
(2)保洁责任区内无烟头、砖头瓦块、杂草、纸屑塑料袋等杂物,硬化路面清洁,标识标线清晰可见。
(3)夏季雨后及时清理积水,路面上不得有存水现象,冬季雪后积极参与除雪。
2.室内服务要求
(1)餐厅区域内窗户、窗纱每周清洁一次,玻璃做到光亮、无污点、无划伤、无尘土、边框干净无污渍。
(2)各种管线、开关、消火栓干净无尘。
(3)垃圾筒外观要随时清洁,应达到目视垃圾筒无污迹、无油迹,垃圾筒周围无积水,垃圾房每日早、午、晚3次进行清理,保持清洁。
(4)盥洗间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光亮洁净。
(5)盥洗间、卫生间、大厅瓷砖墙面、地面无污迹、无尘土、无纸屑杂物。
(6)标识、告示牌、宣传栏等应每日擦拭1遍,表面应无污渍、无积尘。
(7)电热开水器机身及出水口处干净无污点;水槽内无污水、残渣并干净整洁。
(8)保证本岗位设备、工具齐全整洁,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9)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吵闹、饮酒、赌博、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任何违规或违法行为。
(10)工作时间应着装整齐,仪表、仪态、用语文明礼貌;服务做到坚持原则,热情大方;服务过程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不在工作场所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随意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12)物业公司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管理制度,由该项目负责人抓好落实。交接班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发生物品丢失及出现其它问题均由物业公司负责。
(13)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者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工作区域内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物业公司要承担所有责任。
(14)服务人员如发生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由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服务人员在作业时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如与服务对象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未汇报直接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谩骂服务对象或发生相互斗殴等事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当月费用。
(16)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保险期涵盖合同有效期的针对本项目的保险单(保险责任范围包含被保险人在中标经营业务内,因其从事经营业务行为发生意外事故、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被保险人原因引起火灾、爆炸、烟熏、水损等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额度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揽商。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8:00时起至2024年10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锦州车务段
项目立项人:杨昆
立项人电话:134*****388
技术咨询人:李明福
技术咨询人电话:135*****169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韩经理
电 话:024-******** 182*****89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财务科长:024-********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10月14日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科室及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24年业务外包 | 月 | 10 | *****.50 | 6 | 锦州车务段科室、锦州南站、盘锦站食堂及食堂保洁业务外包。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起10日内进入锦州车务段科室、锦州南站、盘锦站上岗作业,上岗作业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8月完成全部服务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
标签: 食堂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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