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G-20241012-06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1923542.59 元,招标人为方城县裕博达文教
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不含临时),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的养老
保险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若成立
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
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
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
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
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
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
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
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
(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
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企业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
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
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
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
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
理机构为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方城县高铁片区医院及分院建设项目(施工道路)
2.2 项目编号:JS-G-20241012-061
2.3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11322-04-05-637897
2.4 项目地点:方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2.7 预算金额:1923542.59 元
2.8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共一个
标段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不含临时),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的养
老保险证明;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
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
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
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
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
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
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
(https://ggzyjy.nanyang.gov.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 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它形
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
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
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
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 数字证书
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00 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下午 17:30。
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 投标企业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
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
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 元)
4.6.3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
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
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
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
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
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
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
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 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
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
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
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
标活动。
4.6.5 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
果为 AAA 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 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
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
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
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
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 40 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
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
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s://ggzyjy.fangcheng.gov.cn)网站上同
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
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113220060176206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育才路 215 号
联系方式:0377-838285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 91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07630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工业路 137 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037796080
电子邮件: nyhy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