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11
(招标/合同编号:XXZX-GJSZY-JL201601)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委托,现对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XM-********161*****028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水务信息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昊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 联系传真:(010)********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项目总预算:约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捌拾万柒仟元(1780.7万元)。
采购预算:本采购包预算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元),高于采购预算(不含等于)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概况:在一期项目建设成果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治水思路的要求,利用3年左右时间(2016-2018年),进一步提高重点取用水户的水量在线监测能力、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省级信息平台建设等,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形成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基本满足水资源定量管理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信息化支撑需要。
采购内容:本采购包采购内容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之日止。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整),售后不退。
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上述资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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