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CX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45.007349 万元,招标人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混凝土地面,增加 C25
钢筋混凝土地坪垫层,面层为 300*500*500 青石板(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
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经营不满一年及以上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
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机构提供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
入废标条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
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七、其他
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金
来源为政府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
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
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 预算金额:45.007349 万元;
2.4 最高限价:45.007349 万元;
2.5 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2.6 采购需求:金平县人民法院场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原混凝土地面,增
加 C25 钢筋混凝土地坪垫层,面层为 300*500*500 青石板(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地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内;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和满足采购人需求,达到一次
性验收合格。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
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经营不满一年及以上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
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机构提供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
入废标条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
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5、采购文件获取
5.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每日上
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汇款凭证发送至
邮箱 747287160@qq.com,并在邮件正文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账户名称: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550880244222500195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5.3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点: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
布。
9、其他补充事宜
(无)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金平县河东南路 255 号
联系人:张建国
电 话:0873-5221297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联系人:江文
电 话:1398806152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金平县河东南路 255 号
联 系 人:张建国
电 话:0873-5221297
电子邮件:5318201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复兴路复兴花园 4 幢 16 号商铺
联 系 人: 江文
电 话: 13988061520
电子邮件: 3792855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改造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红河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