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乡镇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环发改(审)发【2024】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环县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富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以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企业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环县乡镇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GSFB2024-035
3.工程内容:
十八里等村充电设施建筑工程(祥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地点:环县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时间应与上传期间时间一致;
(4)投标企业需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的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0月17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成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富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彦彬
地 址:环县环洲路178号
代理机构:甘肃富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环县田园小区5-1栋一楼
联 系 人:魏彦平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