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招标条件 | 1.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12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4)12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环宇铝厂地块道路工程之10kV电力迁改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2-******-2024-0011-01-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环宇铝厂”地块A、B区之间的规划道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1)拆除部分:拆除10kV架空线路约2760m,10kV电力电缆约319m,以及10kV公用电缆分接箱1座。(2)新建部分:新建10kV电力电缆1240m,新建八间隔电缆分接箱2座,新建2回路终端塔1基,4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柱上真空断路器3台。(3)土建部分: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通道212m,2层3列行车排管通道50m,2层2列行车排管通道17m,电缆井9个。 2.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1)拆除部分:拆除10kV架空线路约2760m,10kV电力电缆约319m,以及10kV公用电缆分接箱1座。(2)新建部分:新建10kV电力电缆1240m,新建八间隔电缆分接箱2座,新建2回路终端塔1基,4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柱上真空断路器3台。(3)土建部分: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通道212m,2层3列行车排管通道50m,2层2列行车排管通道17m,电缆井9个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部分:拆除10kV架空线路约2760m,10kV电力电缆约319m,以及10kV公用电缆分接箱1座。(2)新建部分:新建10kV电力电缆1240m,新建八间隔电缆分接箱2座,新建2回路终端塔1基,4回路终端塔1基,新建柱上真空断路器3台。(3)土建部分: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通道212m,2层3列行车排管通道50m,2层2列行车排管通道17m,电缆井9个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期。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8(元) | |||
投标保证金 | *****.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退休、离职为由,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被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电子证书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人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平西路农科所综合楼2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传真 | 0757-******** | 电子邮箱 | **********@qq.com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参加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实现并网通电。□要求获评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质量类奖项)。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包含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6.★重要事项: (1)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主网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3】2号)》等文件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管理。施工过程所用的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须经供电部门认可后才能使用。(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2)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3)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3)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以违约金一万元(违约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
2024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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