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AYLYZB-2024-1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23.2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单位应符
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 3 年度内(任意 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
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生产商家出具资格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辐射安全许可证》;
②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领取。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rcay126@126.com)。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至代理公司 13373712191 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
未按照上述的要求操作,出现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
东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16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
东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1601 室)。
七、其他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YLYZB-2024-10-1
三、项目预算金额:23.2 万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质保期 采购内容 交货期 质量要求 交验地点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安检设备项目
1 年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3 台,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10 台,防爆毯和防爆围栏 4 套等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合格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 3 年度内(任意 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 《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
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生产商家出具资格项: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辐射安全许可证》;
②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工作日 8:00-12:00,14:
00-17:30)期间报名。
3.1.1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及领取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领取。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
电子邮箱(rcay126@126.com)。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至代理公司 13373712191 方可进行后续
工作,如未按照上述的要求操作,出现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3.1.2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
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2、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
自负其风险费用。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
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1601 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5.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5.2、 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东
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1601 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北段 2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2-2561256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2-3689918 133737121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北段 2 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2-25612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文峰区灯塔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二区 17 号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2-36899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