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大通道分公司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关于平南大通道分公司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关于中止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平南大通道分公司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告
2024-10-12 16:45 来源:平南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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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员:

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平南大通道分公司(平南县平南街道商业大通道38号一楼),因搬迁向我中心申请中止贵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我中心研究决定,同意该店中止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中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2025年4月1日。在中止协议期间该店不提供医保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保障 零售 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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