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2025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SXJJ-W1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年度总规模约20万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以家家悦超市牟平龙湖店或家家悦超市牟平二店商品价格(超市特价商品价格按照商品原价)作为基准价格,最高控制价折扣为100%(含)超出最高控制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4.配送时间:甲方指定时间(冬季:一周一次;夏季:一周两次)

5.配送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6.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牛羊猪肉类、禽肉类、蛋类、水产类、冷冻类、干菜类、调料类、杂粮类、油脂类、饮料类供应与配送服务。

7.合同供货期为12个月,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实际供应量为准。需求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组织测评,连续2个季度总评满意度未达80%的,可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由候选中标供应商接续保障;连续3个季度总评满意度达90%以上的,经需求单位批准同意可续签1年,总计不超过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且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大中型综合性商超或副食品销售企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遵守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有效。

(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所需品类;

(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查询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息平台,近3年(2021年10月15日至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以及在我方招投标活动及合同履约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前近4个月以来(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

(二)申领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或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或者查询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7*****008@139.com。

六、实地考察

招标方组成考察小组视情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包括营业场所、冷库条件、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组成员现场考察,运输车辆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车辆手续并提供复印件。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安德利迎海花园酒店第三会议室。(如有变化电话通知)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有投标意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4000.00)。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投标单位应当从本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某部副食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方参加投标和遵守投标规定的保证,如果不遵守投标规定或扰乱会场秩序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开标大会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女士

移动电话:157*****00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尹先生

移动电话:180*****013

2024年 10 月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烟台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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