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联星街道文化路49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11月4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JL-YX-2024-HW-00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预算 (元) |
包1 | 食堂食材配送(鲜冻禽畜肉类)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批 | ||
包2 | 食堂食材配送(粮油干货及其他类)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批 | ||
包3 | 食堂食材配送(水产品及奶蛋蔬类)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1批 |
说明:1、 共分为为三个包,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供应商按照分包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1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对应各包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 2024 年10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攸县分公司(攸县联星街道文化路496号)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24年7月-9月公司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元/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5日0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5日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攸县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攸县税务局
地 址: 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永新路1号
联系人: 旷建飞
邮 编: ******
电 话: 137*****519
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汽配园D11栋5楼
联系人: 谭微
邮 编: ******
电 话:0731-********、158*****000
电子邮箱: ********@qq.com">********@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旷建飞
电 话: 13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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