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东站南广场交通设施及商业配套项目东翼酒店3年使用权
济南东站南广场交通设施及商业配套项目东翼酒店3年使用权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35㎡ | |
标的地址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源经营党纪要〔2024﹞48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同诚房估字(2024)第Z7773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标的简介 | 标的简介:该标的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大街济南东站南广场东翼区域,总面积*****.35平方米,房产运营方为济南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办公,餐饮,住宿,具体以现场勘察为主,按房屋现场进行处置。 标的查勘联系人:李老师0531-********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3年 | 租金标准 (总租金) | 1784.8万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1.酒店位于济南东站南广场交通设施及商业配套项目东翼区域内 2.租赁面积*****.352㎡,首年租金1.1元/㎡/天,年递增率不低于2% 3.租期3年,三年总租金不低于1784.8万元 | |||
付款期限要求 | 一次性支付整个租期内全额租金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住宿、办公、餐饮 | |||
租赁合同 公示版本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表自成立年度起提供); 3.信誉要求: 意向承租方近3年度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出租方应对信用不良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其他标的要求 | 1、履约担保1)承租方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时间:按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00元)收取,协议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供履约担保;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3)履约担保的有效时间为自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经营期限结束之日止,若协议期限内履约保证金兑付本协议下承租方违约金等承租方应付款项而致使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合同约定金额的,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协议期满后扣除协议项下违约金、承租方应付赔偿款等承租方应付款项(如有)后无息支付剩余金额(如有)。 2、租金缴纳时间:自甲方将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整个租期内全额租金。 3、物业费: 本协议约定的租金中已包含物业费,乙方无需再向甲方缴纳物业费。 4、水电费收取:由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抄表工作,并将抄表结果及时告知乙方。乙方须于每月15日前完成水电费用的支付工作并提供支付凭证,费用到账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水费执行当前政策规定价格为6.05元/立方米;电费执行当前政策公布的转供电价格0.9185元/度(根据政府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5、乙方逾期未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0.6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仍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至乙方实际清偿之日。乙方逾期未提供履约保证金或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按首期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 |||
保证金额 | 5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济南分行 账 号:451*****491475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
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出租方对挂牌公告内容中的条款负责解释。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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