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招标公告

泰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招标公告

泰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泰和县人民医院相关医疗耗材一氧化氮检测器进行院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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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书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标书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9日
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原则上不予受理。
地点:泰和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资料。
联系人及电话:刘主任 0796-*******(工作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询单位需提供的标书,一正两副,加盖公章,包含以下内容,依次放置:
1.泰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询价采购品目清单(附件1)纸质版,必须填写(报价、生产厂家、医保编码、挂网平台价、参数),按附件目录序号一一填写,不可修改表格序号、项目名称和调整排序等。
2.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或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3):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复印件,产品供应业绩表。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四、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本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的产品,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中标价,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预中标人。预中标人采用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若不符合院方需求,院方将根据中标排序依次选择下一位中标人,直至院方满意为止。
2.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单位为泰和县人民医院,中选单位负责中选产品配送并按要求开具清单发票。
2.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中选单位所中选的产品不按要求供货的视为虚假投标,该公司或个人五年内不得参与泰和县人民医院相关类别经营活动。
4.监督电话:0796-*******(工作时间)。
5.免责声明:本次询价成果如受临床应用和政策调整不能采用,工作成果不构成采购人的履约承诺。
6.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

泰和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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