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8%哺乳母猪预混料)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8%哺乳母猪预混料)二次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畜牧局委托,就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8%哺乳母猪预混料)项目二次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QC[2016]076-XJ36号

二、采购项目:2016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8%哺乳母猪预混料)项目二次(详见询价通知书)

三、采购项目预算:1165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生产商或经销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为了方便投标人实行不注册、不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通知书内容。

六、询价通知书相关信息:

1、询价通知书下载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4日下午18:00。

2、投标保证金:2200元,询价通知书下载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160*****052380。

七、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综合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2*****299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混料 母猪 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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