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创文广告宣传--城区主干道及桥梁灯杆旗、电子屏相关载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度创文广告宣传--城区主干道及桥梁灯杆旗、电子屏相关载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2016年度创文广告宣传--城区主干道及桥梁灯杆旗、电子屏相关载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2016年度创文广告宣传--城区主干道及桥梁灯杆旗、电子屏相关载体项目
2、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16〕177号
招标代理编号:LYZC-161011
3、采购内容:包括湘潭市城区主干道及桥梁灯杆旗、电子屏相关载体上分批更换、宣传文案设计、制作与安装。
4、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5、供应商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5.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1.2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1.3具备履约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能力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从2016年10月 11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为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无须另行提供。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建国巷251号
联系人:康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张玲 廖丽娟
电话:****-******** 传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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