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辆保险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辆保险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邀请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拟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辆保险购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机动车辆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概况:本项目所投保的是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共7辆。所有车辆购置时间、车型不同。车况均良好,有专职驾驶人员,其行驶的范围主要在本省境内。
2.要求:
投保的险种为交强险和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车船税。
第三者责任险均投保3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为30万元/座位;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车辆损失险以车辆现有价值投保。
按投标执行保险价格;为通勤车保险按规定的标准、质量、限额提供服务;保证计算准确和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提供的服务具有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计算准确,保证报价计算依据是经保监会批准的非营运车辆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和保费。
3.服务期限:一年。
4.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1)豫A7313P,宇通电动车(45座),2017/11/10购买
(2)豫AP6952,丰田柯斯达(20座),2014/10/21购买
(3)豫A0835R,宇通电动车(20座),2017/11/19购买
(4)豫A0072C,宇通电动车(20座),2017/11/09购买
(5)豫A0032N,宇通电动车(32座),2017/11/09购买
(6)豫A7323H,宇通电动车(45座),2017/11/09购买
(7)豫A0032C,宇通电动车(32座),2017/11/10购买
四、供应商须知
1.按报价单报服务分项价格及总价。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2.付款:中标供应商按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提供保费清单、保单、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全款。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1)报价并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157*****999@163.com。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后勤服务中心楼110
联系人:屠老师
电话:136*****857
一、询价邀请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拟对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辆保险购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机动车辆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
1.概况:本项目所投保的是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通勤车共7辆。所有车辆购置时间、车型不同。车况均良好,有专职驾驶人员,其行驶的范围主要在本省境内。
2.要求:
投保的险种为交强险和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车船税。
第三者责任险均投保30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为30万元/座位;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车辆损失险以车辆现有价值投保。
按投标执行保险价格;为通勤车保险按规定的标准、质量、限额提供服务;保证计算准确和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提供的服务具有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保证计算准确,保证报价计算依据是经保监会批准的非营运车辆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和保费。
3.服务期限:一年。
4.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1)豫A7313P,宇通电动车(45座),2017/11/10购买
(2)豫AP6952,丰田柯斯达(20座),2014/10/21购买
(3)豫A0835R,宇通电动车(20座),2017/11/19购买
(4)豫A0072C,宇通电动车(20座),2017/11/09购买
(5)豫A0032N,宇通电动车(32座),2017/11/09购买
(6)豫A7323H,宇通电动车(45座),2017/11/09购买
(7)豫A0032C,宇通电动车(32座),2017/11/10购买
四、供应商须知
1.按报价单报服务分项价格及总价。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2.付款:中标供应商按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提供保费清单、保单、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付全款。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1)报价并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157*****999@163.com。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后勤服务中心楼110
联系人:屠老师
电话:136*****857
标签: 通勤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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