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研基地2024年“每周一歌”宣传片拍摄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东莞教研基地2024年“每周一歌”宣传片拍摄工作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小学音乐(东莞)教研基地2024年“每周一歌”宣传片拍摄工作项目;
2.项目单位: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3.项目预算:*****元;
4.项目内容:为我市“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小学音乐(东莞)教研基地”制作“每周一歌”宣传片;
5.拍摄需求:全高清(分辨率 1920*1080)以上,文件格式为 mp4;后期剪辑需要根据要求进行剪辑,可能多次审核修改,在后期剪辑过程能够协助教师制作动画片段进行补充;售后提供两次以上剪辑修改服务。
6.服务工期:承办单位必须按照需方要求拍摄录制内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录制、后期编辑、动画设计等相关任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证书)及相关经营范围;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资信可靠,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总额包含费用及说明
1.设计、录制、编辑、审核、校对等费用;
2.在制作过程中引用的一些网络资源的版权费用;
3.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
4.上述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且为一次性报价。
5.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6.供应商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注:市教育局教研室只按照报价总额付款,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评标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报价方式和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8日前通过邮寄密封报价资料(包括报价单正本壹份、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盖章复印件)的形式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报价)。
注:邮寄分装袋上请注明“每周一歌拍摄项目投标”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院6号楼602;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69-********。
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2024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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