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水溪水库工程考古发掘项目第三次公告
纳水溪水库工程考古发掘项目第三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纳水溪水库工程考古发掘项目第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利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0: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 ||
预算金额 | ¥6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18 | ||
采购单位 | 利川市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川市传媒大厦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恩施州福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利川市五星公馆后大门对面(湖北佳业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688 |
【项目概况】
纳水溪水库工程考古发掘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240*******_三;
3、项目名称:纳水溪水库工程考古发掘项目第三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1.******(万元)
6、最高限价:61.******(万元)
7、采购需求:
利川市纳水溪水库建设用地位于利川市凉雾乡境内郁江上游三级支流纳水溪及其之沟楼房沟汇合口下游,经前期勘探,核查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下碗厂窑址及黄氏夫妇墓地、纳水关庙、寨堡遗存及摩崖石刻、杨氏家族墓群,文物点处于库区淹没范围和施工区域,现需对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文物进行考古发掘。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签订后至湖北省利川市纳水溪水库工程施工项目完成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报价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行业属性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2.供应商申请注册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及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后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布络平台工程师电话: 400-088-5358(法定工作日9:00至17:30) 值班电话:193*****817(非工作时间)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关注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并在磋商小组设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解密及磋商应答。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书时间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得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5.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文物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利川市传媒大厦8楼
联系方式: 155*****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福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五星公馆后大门对面(湖北佳业二楼)
联系方式: 13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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