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石笋镇段-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石笋镇段-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石笋镇段-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广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1: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9*****461
采购单位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春光大道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26-*******
代理机构名称 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461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石笋镇段-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240*****

项目名称: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石笋镇段-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春光大道71号

联系方式: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

联系方式:159*****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461

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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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垃圾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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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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