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
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
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竞争性磋商
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竞争性磋商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
2、项目编号:XMTYND[2024]072号
3、服务内容与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霞浦东冲半岛外海道路南段电力迁改工程(闾峡至金蟹段) | 1项 | 否 | 本项目不收取 |
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未经财审暂定为*******元(最终以审定的控制价为准),其中暂列金为******元;
(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最终施工费以审定的控制价*中标人折扣率(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下浮);
★(4)报价说明:各供应商须在报价一览表填写报价折扣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②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两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合同包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5、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2)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电子信箱:*********@qq.com),并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00,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投标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实际收到应答文件的时间为准。各供应商应提前考邮寄配送时间,及时关注邮件投递进度,确保投标文件在应答截止前送达。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00,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发布媒介: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霞浦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代管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俊贤社区山河路96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林先生/0593-*******
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联系方法:陈先生/135*****106
附1:账户信息(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专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宁德农商银行东侨支行 |
银行行号:402*****1109 |
特别提示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标签: 电力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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