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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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

备注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部分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采购

一批

10

1名

1年

以对应单价限价报价,单价报价总和由低到高排序前三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3.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可配送货物时提供);

4.供应商如果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1)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2)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官网或公示栏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在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凡有意参加报价的请携带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询价文件每套/¥300元,缴后不退。

2.开标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渝豪酒店会议室。

3.报价文件、相关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10 月19日 9 时30分。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 10 月 19日 9 时30分 。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时需向代理机构单独提交一份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都市华庭支行

账 号:500*****600*********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配送商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价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或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3)被证实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等不实资料者。

(4)在投标过程中有串通等弄虚作假行为者。

(5)恶意竞标,经评定无法执行后续采购工作者。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供应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所有品种全部完成药品交易所线上采购程序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备注:具有下列行为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合同签订后不能履行药交所线上采购要求者(如投标品种未取得药交所线上采购配送资格、无法以投标价格在药交所线上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的、因中标人原因终止合同的等)

六、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询价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电话联系及沟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1)超过报名截止时间递交的。

(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共一个合同包,各供应商须按要求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132*****111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开州大道西2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133*****961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关子社区732号门市


附件:附件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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