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施工招标公告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项字[2020]3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浙交许[2020]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接既有235国道,位于松阳县邵山脚村附近,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山边往东延伸,经丁山头、大塔至铺门小区,从铺门小区和大路口中间穿过,经官溪西侧至周垒,设互通立体交叉与S222省道相交(K6+689.271),周垒~港口段(K6+689.271~K11+720)完全利用已建S222省道,从港口往南走,沿既有县道港排线布线,经包岭脚,至弓桥坑处设置西山隧道(全长261m)、绕过西山村外侧,至西山电站,之后沿老路对岸山边布线至白麻山村,跨小港溪设牛角圩大桥至百步栏村,沿港排线至湾内村西侧设牛角圩隧道(全长344m),在牛角圩路线折向西南,沿县道石汉线走至七村附近,设天堂坑大桥、七村大桥、石仓隧道(全长601m),经七村和六村西侧至洋头岗,路线继续往南走,经山边、下宅街西侧至蔡宅,路线于后宅南侧折向东,经灯塔后设大阳岭隧道(全长2930m,其中松阳境内长2247m)至终点松阳和云和交界位置,终点桩号K31+537。路线全长31.27公里,其中利用段长约4.777公里,新建段长约26.493公里。主线设大桥1707.66米9座,中桥229.68米/4座,隧道3453米3.5座,互通式立交1处,公路养护管理站1处,普通公路服务站1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万元。

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集散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港口段(约11.47 公里,含利用段4.78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港口至牛角圩段(约9.06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 米;牛角圩至终点段(约10.69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施工,划分为 1 个标段,即房建施工第 FJ01 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公路服务站一处,养护站一处,隧道变电所一处,高低位水池各一个等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具体工程数量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6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 3 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 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 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05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0月20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10月2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招标人定于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它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9号(新客运中心)南首交投大楼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高庆德

联系人:

刘琦、

电话:

138*****115

电话:

0578-*******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紫金路70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78-*******



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时间:2024年10月15日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稿)(1)(1).pdf
235国道松阳段改建工程房建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工程 房建施工 国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