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开遴选资助2024年第三批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通知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开遴选资助2024年第三批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积极推动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建设,扩大赛事规模、增加赛事种类,打造高质量青少年赛事,汇聚社会力量、创新公益筹募方式,团结各方共同推进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拟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征集、遴选公益性青少年足球赛事予以资助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质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级足球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体育事业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体育事业类相关资质的基金会。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

  2. 申报机构须能开具符合以下要求的票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其他经基金会认可的有效票据

  注:开票信息内容须与协议内容一致

  3. 所申报项目须为青少年足球赛事,即6-18岁年龄段青少年参与的各类所申报项目足球比赛。

  4. 所申报项目应为公益性项目,即非营利项目。

  5.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已资助的全国性公益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已受到其他相关政府补贴的赛事,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6. 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比赛,并提交总结报告。

  7. 在举办赛事期间,每场比赛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赛事活动全称,以及“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和“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资助”字样的条幅、字幕或宣传牌。所有宣传报道,须使用提交方案时赛事活动全称。

  (三)优先条件

  1.符合国家外交战略、具有青少年足球文化交流属性的国际青少年足球赛事、且举办地在国内的赛事。

  2.举办地在中西部地区: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中西部地区基层青少年为主要受益群体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3.中西部地区青少年女足为参赛主体的足球赛事。

  4.在特定区域结合当地独特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融合特点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5.面向特殊群体开展的青少年足球赛事。

  6.动员社会力量、有配套社会资金捐赠的青少年足球赛事优先。

  二、资助标准及使用方向

  (一)国际性、全国性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2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5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

  (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下辖市(州、盟、区)举办的区域内或跨区域间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5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10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

  (三)在县级地区举办的青少年足球赛事11人制比赛,原则上场均补贴不超过1000元,7/8人制比赛不超过800元,5人制比赛不超过600元。

  (四)本次资助款来源为我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彩票公益金,在资助时,遵守“一事一议”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财政部、民政部有关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公益慈善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评估每个赛事的预算和产出情况,确定最终资助金额和绩效目标。原则上基金会资助不采取大包大揽、全包的资助方式,采取配捐方式、动员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支持足球发展的爱心企业、个人的力量,以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资金使用效能,营造共同支持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的氛围。

  (五)项目资金仅可用于租用场地、裁判员劳务(包含比赛监督、裁判长)、医疗救护、赛事安保、参赛球队保险、赛事耗材(包含奖杯、奖牌等)、必要的食宿及交通等开销。其中赛事活动的宣传推广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资助金额的10%。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周五)17时。

  四、申报流程

  (一)填报要求。拟申请本项目资助的赛事,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后附《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赛事资助申请书》(含项目实施方案)。

  (二)报送方式。申报机构将申报资料加盖机构公章,于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送到我会,同时发送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至我会指定的电子邮箱qingshao@zqjjh.org.cn。

  (三)注意事项。申报时间截止后,若发现申请机构所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扫描版申请材料,有缺页、漏项、未按要求填写、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加盖公章等情形,视为不合格申报,不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

  (四)材料合规性要求。申请机构对各项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一旦发现申请机构弄虚作假、伪造编造申请资料等情形,经我会查实后,取消其资助资格。行为严重的,后续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失信主体名单

  五、项目评审及资助协议签订

  (一)经综合评审后,将拟受资助机构在本会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我会将与受资助机构签署资助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拨付资助款。

  (三)对未按照协议要求完成的受资助机构,将取消受资助资格并追索资助款。

  六、以上事宜解释权由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全权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宜佳

  电话:(010)********转832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工人体育场东2门内2号楼,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青少年足球发展部

  邮编:******

  附件:《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赛事资助申请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足球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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