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5:28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970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丰县水湖镇长丰县10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长丰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
数量:1
单位:个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要求科目二、三考场应当建设在长丰县境内,且必须是经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验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须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系列行业标准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公示期限:2024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21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需求的特殊性。本项目要求科目二、三考场应当建设在长丰县境内,且必须是经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验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时考试场地及设备设施须分别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系列行业标准与《安徽省汽车类驾驶人考试使用社会化考场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二)经过市场调研,在长丰县境内拥有考场,且考场符合驾驶人考场相关资质要求的仅有安徽金武联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一家,其考场地址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魏武路和凤巢路交叉口。
经过对安徽金武联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实地调查,该公司考场科目二考试车辆16台、科目三考试车辆21台,可满足日考试量300人。每年满足3万人以上考试需求,可极大方便周边群众就近进行考试。
根据上述理由,认为此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单一来源对象为安徽金武联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金武联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界首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夏冬冰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县106号
联系电话:139*****97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路金林
联系地址:长丰县双墩镇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4楼420室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论证纪要(长丰北城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驶人考试服务采购项目).pdf (93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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