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监理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监理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监理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监理单位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集团公司、各子集团及各子(控)公司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等监理服务。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和配合服务工作。具体项目的监理服务内容以单项监理合同中约定为准。
2.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入围数量:5-8家。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工作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配合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若拟派项目总监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或三个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则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两人或同一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4投标人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4年以来近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
3.6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各1份(共3份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内容为准,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完整合同扫描件);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提供承诺书,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上述相关主体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至少包括2024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时需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电子签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
5.3投标文件电子版的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将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叉口财信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电 话:0371-********
邮 箱:kcjtjj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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