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东平水闸闸室及下游段修复工程水闸施工围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龙湾区东平水闸闸室及下游段修复工程水闸施工围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书信息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龙湾区东平水闸闸室及下游段修复工程水闸施工围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禹鸿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8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6号
附件:龙湾区东平水闸闸室及下游段修复工程水闸施工围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4日
龙湾区东平水闸闸室及下游段修复工程水闸施工围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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