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部门(乡镇):旺苍县教育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执法依据

责任主体

实施主体

备注

1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

行政检查

《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

旺苍县教育局

旺苍县教育局


注:1.事项名称填写的格式为“对行政处罚(强制……)”;

2.事项类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

3.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均要填写单位规范名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目录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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