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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室外修缮工程造价跟踪
审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室外修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采购
人为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该
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比。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室外修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
2.2项目编号:SXYHX-20241002;
2.3采购内容: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室外修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详
见询比文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向采购人移交全部成果文件为止;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
3.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下午16:30
时,携带以下资料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代理公司购买询比文
件:
4.1.1营业执照副本;
4.1.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4.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4.1.4提供最近一次的纳税凭证;
4.1.5最近一次社保缴纳行政票据;
4.1.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
4.1.7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涉及的全部相关证明或声明材料;
4.1.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2询比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五、询比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5.1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5.2询比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治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55-2024549
代理机构: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北外环金港地产精英时代城2号楼(A入口)303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55-6080086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