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服务组织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服务组织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加大对全市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根据《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开遴选1家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作为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服务组织,开展我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服务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台财农〔2023〕60号)和《关于印发<台山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农农函〔2023〕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安排33万元开展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对全市66条经济薄弱村开展下沉服务,资金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费、宣传费、交通费、餐旅费等。
二、工作任务
服务单位需遴选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完成以下年度工作任务:
1.每位受聘人员对1-2条经济薄弱村,开展“一对一”技术帮扶,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现场技术指导。
2.每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3.对下沉服务过程发现的农业技术难题,提出不少于1个技术解决方案。
4.详细做好技术服务台账(见附件3),附工程相机定位工作照,并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申报条件
申报本项目的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台山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在台山市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具有农技推广服务资质。
3.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有效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4.拥有与项目相关的农技人员或乡土专家。
5.能够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申报书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小组择优评审服务组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申报截止时间
本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0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楼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科教信息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姐,0750-*******。
附件:1.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申报书.docx
2.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服务经济薄弱村项目服务组织评审办法.docx
3.台山市农技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下沉经济薄弱村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台账.doc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