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期 | ||
品目 |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离心机 | ||
采购单位 | 新疆工程学院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6: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金玉、刘俊杰、刘振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工程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 158*****3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金玉、刘俊杰、刘振强 0991-******* |
项目概况
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6-276-ZC
项目名称:新疆煤炭资源绿色开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四)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离心机、高速摄像机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程学院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15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朱金玉、刘俊杰、刘振强 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刘俊杰、刘振强
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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