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生态绿化养护服务相关项目采购工程造价服务机构的询价函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生态绿化养护服务相关项目采购工程造价服务机构的询价函

相关供应商: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拟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生态绿化养护服务相关项目”开展验收和审核结算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踊跃参与本次询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生态绿化养护服务相关项目验收和审核结算采购

2.采购项目包、数量及预算

包/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费用

1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相关项目验收及审核结算

1 项

1.9万元

3.采购单位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

4.项目内容

(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什拉乌素河二期生态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验收和审核结算;

(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企业总部周边绿化养护服务项目验收和审核结算;

(三)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园林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交通节点)验收和审核结算。

二、项目地点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分包。

四、询价报价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进行直接报价。

2.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后,委托人应支付的全部费用。总报价包括技术服务费、劳务费、人工费、相关税金、合理利润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均应计入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询价总报价中,一旦成交,供应商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根据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以信誉资质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遇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据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顺延成交资格。

六、所需资料

1.报价函

2.报价表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4.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请供应商根据本次咨询服务需求内容,将以上报价文件纸质装订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北楼202室(不接受邮寄),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密封外注明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联系人:吕彦卓 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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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机构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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