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数据服务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数据服务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数据服务器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6-10-157号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数据服务器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HJZB2016—101ZC
(3)采购内容:数据服务器1台,磁盘阵列1台,诉讼服务一体机1台,普通扫描仪1台,电脑2台,标准扫描仪2台,高拍仪2台,触摸屏一体机5台,二代身份证读卡器5台,交换机2台,小型机1台,备份服务器2台,PDU4个,针式打印机10台,UPS主机1台等配套设备。
(4)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2招标范围:全新货物(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培训。
2.3交货及安装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2.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有效且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一体机)必须保证能够与吉林电子法院无缝对接。
3.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4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询价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5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提供采购人出具(加盖采购人公章)的投标产品满足与电子法院无缝对接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地 址:辽源市泰安大路1948号
邮 编:136200
联系人:姜 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136200
联系人:段 连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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