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D3HI202*****0041)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群众举报问题

屯昌县海榆中线公路91公里处,有大量重金属垃圾长期在路边堆放,就在公路边,一到下雨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河流及土壤。

整改目标

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立行立改,要求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

整改措施

一是会议部署。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立即召开专题会,研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二是立行立改。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回收点立行立改,对堆放的金属废品进行清除并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经查看现场情况,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已平整道路。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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