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D3HI202*****0041)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群众举报问题 | 屯昌县海榆中线公路91公里处,有大量重金属垃圾长期在路边堆放,就在公路边,一到下雨天污水横流,导致周边环境受到重金属污染,污染河流及土壤。 |
整改目标 | 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立行立改,要求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 |
整改措施 | 一是会议部署。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立即召开专题会,研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处置。二是立行立改。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回收点立行立改,对堆放的金属废品进行清除并清理积水并围挡三米高。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经查看现场情况,该可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点已平整道路。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