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和普查表招标公告
第三次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和普查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和普查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5、近2年(2015年至2016年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含100万)合同(单项项目至少有一个达到100万元金额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含客户名称、地址、联系人) 6. 提供各个区县检察院开具的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对象包括申请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7.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8. 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9.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需在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中提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和普查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379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将对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和普查表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项目内容为:1.普查员手册2.5万本,彩印;2.5个类型的普查表总计90万份,每份页数在3-8页。工作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市农普办及9个郊区县指定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按需配送。具体送货地点以采购方后续提供为准。 6、交付日期:2016年12月5日前全部制作完成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金额:915000(国库资金:915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0-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1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4.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5、近2年(2015年至2016年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含100万)合同(单项项目至少有一个达到100万元金额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含客户名称、地址、联系人) 6. 提供各个区县检察院开具的近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对象包括申请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7.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8. 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1-04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1-04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1楼11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 4)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 5)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6)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7) 样品一套 七、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位置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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