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营口泰维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QTJT**********

1.2招标范围: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拟收购营口泰维公司的股权,为了确保收购方案依法合规,收购程序规范、收购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收购后的具体工作高效、稳步推进,保护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为拟收购过程中提供专项全流程服务,内容涵盖开展尽职调查(包括背景调查、法律调查、财务调查、技术与业务调查)等、法律服务和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等收购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各项服务事宜。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2号。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15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咨询单位)、具有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咨询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截图必须清晰体现查询时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5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其他资格要求:

(1)如由律师事务所作为牵头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并且取得律师执业证(在年检期内)、司职律师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在年检期内);如由咨询公司作为牵头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

(2)近三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未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3)咨询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含);③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特别说明: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二)东北新闻网 网址:http://www.nen.com.cn/

(三)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https:///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咨询单位)、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

(3)近三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未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咨询单位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5)联合体协议(如有);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7)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5.2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08室

5.4报名邮箱:LNQT2018@163.com(报名相关事宜请拨打024-********-8001/8002)

5.5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5.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6.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5开标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邮编:******

联系人:周金昌、刘映彤

电 话:024-********-8005

电子邮箱:LNQT2018@163.com

开户行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号:124*****2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收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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