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采取双审批、双许可制度的函

关于同意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采取双审批、双许可制度的函

锡林郭勒盟供电公司多伦供电分公司:

  为保障全县范围内各行各业及广大居民的安全用电,避免供电企业维护管理的电力设备设施受到外力影响造成停电事故或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下放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及电力系统相应管理办法,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如:植树、开挖、钻探、起重机械作业、超高车辆机械通过、爆破、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等)的单位、企业、个人在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通过后,也要到电力企业进行申请、审批。共同达成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审批,减少业主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损失,达到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县发改委原则同意《多伦供电分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实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线路 保护区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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