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学会合作,拓展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承办本次活动,学校将采取公开的形式进行投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投标。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二)开展主题:爱国教育、科技创新、劳动实践、自然科普等主题

  (三)开展时间:2024年11月,具体时间由学校与中标方共同商定,外出1天活动

  (四)参加年级及人数(实际人数以师生报名人数为准,同一天分年段策划活动)

  一至三年级约:约660人

  四至六年级约:约703人

  教师人数约96人

  二、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活动要求

  1.从早上到学校接学生开始至活动结束送学生回校向校方交接完止,期间师生们的安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必须为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2.投标方拥有专职社会实践辅导员队伍,在活动当天需为每班配备2名辅导员(一、二年级各班需配备3名辅导员)负责学生队伍组织、纪律管理、安全维护、餐饮服务、活动解说等工作。

  3.必须保证活动场地、交通工具、餐饮服务等符合招标方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且需提供运输车辆的营运执照(需营运行驶三年以内,均具备深圳市的营运资质)及餐饮服务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投标方为当天参加活动的每个师生提供一顶帽子、午餐、下午茶(面包+水果),要求日期新鲜、安全健康,活动结束后给每位学生赠送1张集体合影留念,为学校提供一篇活动推文、一条活动视频。

  5. 在活动现场设医疗点,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安全员,加强对学生的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检查(具体医护资质要求见“投标方资质要求”)。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谢绝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投标方必须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策划、组织与指导”等经营权限的单位或机构,获得相关行业认证证书(环境管理认证、重合同守信用AAA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3.投标方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青少年素质教育师证书及拓展培训师证书的优先,具有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颁发的证书(研学旅行导师中级)的优先;

  4.参与投标公司均需分年段(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提供详细的活动方案,方案包括活动的主题(如爱国教育、科技创新、劳动实践、自然科普等)、时间、地点、活动的目的及意义、每个班专职社会实践辅导员信息登记表(如姓名、联系方式等)等(活动地点仅限于深圳市);

  5.投标方须有服务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投标方的师资队伍获得科普公益员证书的优先),服务人员并有参加了深圳市社保(需提供参加社保的人员名单、2023年04月-2024年11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清单);

  6.投标方有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五年以上经验,需具备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公立学校成功的社会实践活动案例5个及以上;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未出现重大投诉;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承办公司所提供的大巴车辆需营运行驶三年以内,均具备深圳市的营运资质,如共速达、龙巴、中南、龙安等专业汽车服务公司空调大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司机均为驾龄5年以上,年龄为50周岁以下,有A牌驾照证照齐全,提供证明材料;

  10.投标方具备专业的师资团队,能在活动期间安排督导人员到各活动场地进行安全巡视并现场掌控和调度整个活动流程。团队成员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提供2个以上)、急救证等专业证书(提供4个以上)、广东省研学旅行协会颁发的校外实践教育指导师证书(提供8个以上)或专业教练团队(提供5个以上退伍教官证书);

  11.投标方具有为自己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

  12.投标方能提供承办本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和传染病工作预案。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1正2副,共3份),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人员、车辆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2.准备社会实践活动书面方案(分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方案,包括活动安排的内容和安全预案);

  3.活动报价一览表。

  (二)投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投标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22日16:00);

  (三)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须密封送达,逾时递交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五)标书送达地点: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二楼学生成长中心(小学)。

  四、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23日(星期二)15:00,地点: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五楼会议室;

  (二)为保证公平公正,学校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标书之后,将组织学校招标小组成员、校级家委代表统一开启标书副本,审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对投标方提供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学校会根据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核意见并电话通知入选公司名单,对未入选的公司也会沟通说明;

  (三)学校根据标书的审查情况通知投标方代表到学校进行现场说明,学校校级家委代表将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按照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综合衡量投标方的资质、实力、信誉、业绩、市场影响、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度)等进行评分,根据综合得分,最高分为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果最高分有相同的按投标总价低价者优先)。如果中标公司或企业经过考察被发现与展示说明不符,则投标得分第二名为中标公司或企业,以此类推;

  (四)中标单位确定以后,学校将与中标方约定活动时间签订合作协议;

  (五)综合评价满分100分,评标小组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得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详见附件一:评分细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

  (一)未能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

  (二)未能提供投标方及合作单位的各项有效证件或证件未加盖公章;

  (三)标书未密封处理或密封口未加盖公章;

  (四)标书不符合正规标书规范及要求;

  (五)标书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

  六、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学生成长中心(小学)——廖琼兰老师

  联系电话:0755—********

  七、符合招标要求的各公司在参与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公告,若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翰林学校2024年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docx

标签: 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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