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 HCZC2024-K3-******-QZSZ)的征集公告
      2024-10-15 14:39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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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市本级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梁中、陈启梅、苏晓婷(0777-*******)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HCZC2024-K3-******-QZSZ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HCZC2024-K3-******-QZSZ-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

      优惠率 ≤ 90%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厂家或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市级以上总代理的授权书

      3

      基本要求

      在南丹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综合店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

      4

      基本要求

      承诺书

      5

      基本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配件采购渠道签署的合同

      6

      信用要求

      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年10月15日-2026年08月12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编号:HCZC2024-K3-******-QZSZ
      3.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4.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南丹县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厂家或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市级以上总代理的授权书; (3)在南丹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综合店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 (4)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5)供应商必须提供配件采购渠道签署的合同。
      4.参加征集的供应商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kjxy.zcygov.cn/?utm=luban.luban-PC-2694.161-market-menubar-pc.102.560*****961c11edbcdf15d7a06a2c1f)。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申请程序:
      (1)项目有效期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申请。
      (2)未在“政采云”系统注册的,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kjxy.zcygov.cn/?utm=luban.luban-PC-2694.161-market-menubar-pc.102.560*****961c11edbcdf15d7a06a2c1f)。
      (3)若已在电子卖场完成入驻,可登录后进入政采云”协议中心-在线征集“平台(网址: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资料(所有申请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建议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须具有厂家或厂家直属销售公司或市级以上总代理的授权书;③在南丹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综合店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 ④供应商须承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各项要求;⑤ 供应商必须提供配件采购渠道签署的合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2.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由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受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政采云平台告知供应商。 (3)结果公告: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4)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退出框架协议后6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南丹县本级的全部采购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职责
      1.1.1 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1.1.2 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1.1.3 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情况进行管理;
      1.1.4 在服务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乙方因政策变动、服务项目升级换代等情形进行审核;
      1.1.5 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乙方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
      1.1.6 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1.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协议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人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本协议第5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1.2.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框架采购协议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经费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2.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承诺书》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采购人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采购人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采购人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2.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十、采购合同文本:

      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本项目第二阶段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采用线下或在线方式签订合同,约定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协议签订: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2.入围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3.成交价格: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注:成交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

      附件:

      2024-2025年度南丹县本级预算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卖店)框架协议采购承诺书.docx
      采购需求.docx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https://agreement.gcy.zfcg.gxzf.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



  • 标签: 征集公告 车辆维修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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