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招标
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招标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QY51ZC0587
三、项目概况
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1套,用于材料在不同温域下力学性能测试,整个配置包括:超高温环境箱1套、极低温环境箱,主要配置参数如下:
1.超高温环境箱:
★1.1最高测试温度:≥1800℃;
1.2极限真空度(冷态):≤6.67×10-3Pa;
1.3可与原试验机进行配合完成拉载、压载试验;
★1.4试验系统可接入原试验控制触控屏和软件(原试验机可提供通讯协议和软件源代码),由试验软件实时显示记录保存,方便使用;
1.5真空室升压率:≤0.3Pa/h;
1.6升温速率:3~50℃/min;
1.7加热体材料:电炉丝;
★1.8加热方式:辐射加热;
1.9隔热屏厚度:约100 mm;
1.10控制系统:触控屏、试验软件双显双控;
1.11真空度测量精度:低真空段≤25%、高真空段≤15%;
1.12保护功能:超温保护、真空度异常保护、过流保护;
★1.13 配备超高温试验箱支架,方便与试验机配合使用。
2. 极低温环境箱:
★2.1最低测试温度:≤-180℃;
2.2冷却方式:液氮;
2.3可与原试验机进行配合完成压载试验;
★2.4试验系统可接入原试验控制触控屏和软件(原试验机可提供通讯协议和软件源代码),由试验软件实时显示记录保存,方便使用;
2.5温度波动度:≤2℃;
2.6降温速率:1~5℃/min;
2.7控制系统:触控屏、试验软件双显双控;
★2.8 配备极低温环境箱支架,方便与试验机配合使用。
备注: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打★条款为关键指标,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 非关键指标偏离由评审专家组裁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每天08:3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3号院。
(三)发放方式:招标人免费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时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时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3号院。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暂定)。
(三)要求: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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