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询比文件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询比文件
我公司污水厂生产需使用次氯酸钠溶液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供货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2.项目简介: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是准格旗从事生产、生活供水及污水处理的企业,本次需采购次氯酸钠溶液进行生产使用。
二、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采购200吨次氯酸钠溶液,按照GB*****-2013标准执行,有效氯(以Cl计) w/% ≥10%、游离碱(以NaOH计) w/% 01.-1.0、铁(Fe) w/% ≤0.0.005、重金属(以Pb计)w/% ≤0.001砷(以As计) w/% ≤0.0001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照甲方通知需求分批次到货(每车15-18吨左右)。
3.服务地点:大路综合污水处理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生产药剂销售相关资质;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单、简要的实施组织措施文件、企业简介、营业执照以及资质文件、近一年的业绩以及其它报价人认为的必要文件。
2.报价人应在认真阅读并在完全理解了询价文件相关内容后报价。询价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报价人均应填写。
3.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包含药剂费、运输费、装卸费、过磅费、利润、税金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报价人综合考虑,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作调整。
4.项目实施完毕后按照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
5.报价人应注明报价所含的税种及税率。
6.询价人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围标行为或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将废除本次询价,对此无需向报价人作任何解释。
7、本次评审在质量合格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形式为纸质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密封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月18日17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若邮寄,邮寄地址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旗大路新区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为了防止快递混淆,报价人应提前将快递单号信息提供给收件人。邮寄相关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 建
电 话:183*****143
内蒙古天河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标签: 次氯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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