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艺术学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艺术学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艺术学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B-********
2.项目名称:吉林艺术学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提供系统相应级别的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实施工作,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测评,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优质服务,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如果为省外测评机构投标时应提供可在吉林省内开展测评服务并可以协助采购人获取备案证明的证明材料;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供应商近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
3.方式: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磋商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磋商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采购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及磋商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艺术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迎
电话:0431-********
4.监督联系方式:0431-********、177*****978
标签: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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