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装备建设招标公告
必备装备建设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4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必备装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方具有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方曾为公安系统完成过类似项目,并提供业绩清单; (4)、必须提供公安数字证书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4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必备装备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CG******** ) 3、预算编号:07-15-1144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警用无线采集设备建设项目 1项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405000(国库资金:405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10-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17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10-1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10-19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询价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当面将纸质报价文件提交至代理人员。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自带3G/4G上网卡,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投标。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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