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行政区域 | 马尾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9:0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梦娇、李骏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180*****210 | ||
采购单位 | 福州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158*****6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梦娇、李骏璧/0591-********、180*****210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docx | ||
附件2 | 项目报名表.docx |
项目概况
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FJ-05-F1009-2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 号 | 品 目 号 | 项目及品种名 称 | 计 量 单 位 | 采购 数量 | 最高单 价限价(车次/元) | 小计(元 ) | 最高限价(元 ) | 预算金 额(元 ) | 服 务 要 求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1-1 | 小车(5座小型车) | 车次 | 412 | 230元 | 详 见 谈 判 文 件 第 六 章 采 购 项 目 商 务 和 技 术 要 求 | 福州市马尾区 | 本服务项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车辆交付时间为发包人指定时间; | |||
1-2 | 越野车(5座普通越野车含SUV车型) | 车次 | 220 | 380元 | |||||||
1-3 | 商务车(6座及以上座位小型普通客车) | 车次 | 36 | 600元 | |||||||
合计:壹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元) 备注: 1.未满 36 小时折算使用车辆一天,未满 60 小时折算使用车辆两天,以此类推,该项目目前只是预估业务量,实际结算以实际使用车次为准; 2.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在报价时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贷记录的书面声明;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方式:(1)网上发送(2)线下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
联系方式:宋先生/15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黄梦娇、李骏璧/0591-********、18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梦娇、李骏璧
电 话: 0591-********、180*****210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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