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所实验室并网供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交通所实验室并网供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交通所实验室并网供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交通所实验室并网供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现有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换热站一座(翠北换热站),须将此换热站进行拆除和迁移。迁移换热站新址选定为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交通计量测试研究所综合实验室项目综合实验室负一层,换热站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设备资产归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所有,中标单位实施供热管线和换热站拆除和迁移工作,供热管线和换热站拆除及迁移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新疆计量测试研究院承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项目供热的地理位置属于片区热源,供热范围内的唯一热源。
2.供热热源具有特殊要求能满足应急抢修等要求。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4.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
5.确定单位: 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6.1、本次拆除迁移的供热站建筑物、电力、供热设施均属乌鲁木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必须由乌鲁木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国资委报批后才能实施,因本项目是保护性拆除,外来施工单位无法明确电力接入和热力管网分布位置,如非专业拆除会导致其它实际在用管线破损,造成周边居民大面积停暖。综上所述,乌鲁木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是乌鲁木齐市唯一集中热力管网管理、供热服务单位,集中供暖建设项目并网、验收、审批均由其负责,本项目拟由鲁木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09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177*****13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张一莹、黎文宣

联系电话:0991-******* 099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座210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并网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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