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建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SITC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建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SITC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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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建工程基坑及周边
环境监测服务(SITC 项目编号:2401040007)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40104000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建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
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及辅助用房,同步新建地下停
车库和室外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约 1535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05㎡,地下建
筑面积:5850㎡。本标段为本项目进行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检测范围:基坑周边 2 倍
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入户率不低于 3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供应商。
(2) 应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证书;
(3) 近三年(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
领购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第 6 会议室 1904-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第 6 会议室 1904-2
七、其他
1.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浦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建工程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服务 1 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
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为 48.419 万元。
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 48.419 万元。
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
2.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的供应商。
(2) 应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证书;
(3) 近三年(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5) 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项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3.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
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
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
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
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7:00 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00 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注册并在线
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
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
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快递给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
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采购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
5.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3:00 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
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第 6 会议室 1904-2,随后磋商小组将开启各供应商
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并提
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 本项目发布公告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财务资产与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 818 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21-608805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安西路 358 号 14 楼
联 系 人: 赵丽莉、孙锐
电 话: 32173635、32173715
电子邮件: zhaolili@sha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新建工程 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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