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占地约75亩(约50000m2),总投资20652.96万元,新建厂房、质量管理中心、倒班房、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8565.86平方米,设置多肽原料药生产线2条。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多肽原料药395千克,其中:恩夫韦肽25千克、比伐卢定100千克、胸腺五肽100千克、利拉鲁肽100千克、依非巴特20千克、醋酸奥曲肽50千克。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16年6月21日颁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为:川投资备[********062101]0030号),准予项目备案。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预选址文件(眉规函[2016]420号),项目规划方案符合眉山市城市规划及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规划,同意项目选址。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主要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工艺废气(生产过程废气、溶剂回收废气),锅炉燃烧废气,危化品库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等。
项目多肽原药生产线工艺废气包括真空浓缩废气、真空干燥废气、冻干废气等,主要成分为DMF、二氯甲烷、三氟乙酸、乙腈、氨、TVOC等,此类废气均属于有机废气,经真空系统收集经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溶剂回收系统不凝气主要成分为乙腈、三氟乙酸、DMF、二氯甲烷、哌啶等,经真空系统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锅炉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产生烟气的直接高空排放。
危化品库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为DMF、乙腈、二氯甲烷及TVOC)、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在生产车间边界、危险品库界、污水处理站界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合理可行。
2.废水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软水站再生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纯化水站排水、循环系统排水等。
项目工艺废水(主要为裂解废水、乙腈回收废水等)、设备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质检室废水、软水站再生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标准后(总氮指标控制在15mg/L),尾水排入岷江。循环系统排水经清净下水管网收集后直接进入园区雨水管网。
另外,为防止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环评要求本项目厂区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中II类场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l8598-2001)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防渗材料拟防渗材料选择使用较为广泛和防渗防腐效果较好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0-12cm/s。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地下水无明显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多肽原料药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大部分属于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过程、溶剂回收废液;生产工艺过程、溶剂回收产生的废渣;各产品裂解过程产生的废树脂;纯化过程过滤产生的滤膜;危险原料废包装材料;车间工业固废废活性碳纤维、空气净化系统中高效过滤废玻璃纤维;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于试生产前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一般废物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初效过滤产生的玻璃纤维,产品、一般原料废包装材料;厂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材料送废品收购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在采取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基本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
3.噪声影响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空压机、真空泵、冷冻机组、真空冷冻干燥机、冷却塔、循环水泵、燃气锅炉、车间设置的空调设备、污水处理站水泵设备,其噪声值在80-95dB(A),通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五、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汇龙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联系人:文先生
电 话:138*****361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大羊坊8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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