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北京地区办公场所配备AED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国航北京地区办公场所配备AED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关于国航北京地区办公场所配备AED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北京地区办公场所配备AED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北京地区办公场所配备AED设备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在公司人员密集的办公区配置AED急救设备,根据前期运行经验及新的需求为31台,满足心脏骤停患者“黄金四分钟”的急救原则,使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得到及时且正确的救治,帮助患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减少伤残甚至拯救生命。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减少社会、家庭、公司损失;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AED相关急救设备运营维护暂无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供应商需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公司对供应商的有关规章要求,有相关业务业绩证明,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在公司人员密集的办公区配置31台AED急救设备站且运行良好(国航总部办公楼6台、信息大楼1台、运行大楼2台、飞行总队楼2台、文体中心楼1台、飞行员公寓1台、客舱服务部办公楼2台、空保办公楼1台、航卫中心2台、综合保障部办公楼1台、地服北区2台、信息管理部1台、培训部新旧址9台),供应商为我方配置的31台AED急救设备具有所有权,我方具备该设备的使用权; 4.交付或实施地点 国航北京办公场所;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参数需求 6.验收标准 设备安装完成且运行使用正常,AED设备急救站建设完成10个工作日内,我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形式反馈给乙方。验收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外观、产品性能、智能管理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7.合同期限 3年,协议到期终止后,如我方选择新的供应商,则在与新供应商签订合同前,由原供应商按我方的工作安排暂时(不超过六个月)为我方提供服务,我方将继续支付相应服务费用(按本协议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协议执行; 8.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费用每半年(使用后)结算一次,付款金额为全款金额的六分之一,供应商每半年提交费用明细给我方,经核实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发票,我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含13%增值税)后一个月内以汇款的方式结算,如遇国家增值税率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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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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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杨会 | |||||||||||||||||||||||||
联系人电话:010*****932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hui1130@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以上材料均以每一份完整的PDF文档上传,保证清晰齐全,并每一页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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