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阳江市大河水库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有资金和债务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1 项目名称:阳江市大河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2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用水权竞得方后,由用水权竞得方继续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报建手续、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运维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交易期限满移交工作。如有需要,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协助用水权竞得方完成建设单位变更手续,以方便用水权竞得方完成后续报建报批工作。 约定由用水权竞得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拥有通过原水收费获取收益的权利,即:政府方通过转让大河水库用水权,取得用水权交易收入;用水权竞得方取得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的用水权后,可通过原水供应,取得水费收入,实现投资回收。 在本项目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用水权竞得方对合作范围的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用水权交易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的内容、不再将相关权益授予任何第三方。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包括第一部分:为获取用水权支付用水权费用*****万元;第二部分:工程投资1100万元以及工程建设期利息7176万元。 用水权部分内容为:实施机构将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内的用水权以及水库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配套建设和运营责任一并打包转让给用水权竞得方,由用水权竞得方向政府方支付用水权交易费用; 工程部分内容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编制大河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实施方案;(2)建设大河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模型;(3)创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申报服务;(4)大河水库现代化管理矩阵建设全过程技术指导;(5)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备;(6)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鉴定;(7)雨水情监测感知;(8)水库现代化管理矩阵平台;(9)洪水风险图编制; 2.4 工程部分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广东省、阳江市的相应工程验收规范(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 | ||
招标内容 |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用水权竞得方后,由用水权竞得方继续完成项目勘察、设计、报建手续、融资、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运维期内项目持续运营以及交易期限满移交工作。如有需要,项目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协助用水权竞得方完成建设单位变更手续,以方便用水权竞得方完成后续报建报批工作。 约定由用水权竞得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拥有通过原水收费获取收益的权利,即:政府方通过转让大河水库用水权,取得用水权交易收入;用水权竞得方取得大河水库一定权限范围的用水权后,可通过原水供应,取得水费收入,实现投资回收。 在本项目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用水权竞得方对合作范围的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用水权交易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用水权及原水收费权的内容、不再将相关权益授予任何第三方。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用水权交易期限共计为30年,从用水权交易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4.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10月22日23时59分(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 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6.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网上投标登记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 | 联系地址 | 阳江市阳春市圭岗镇那柳村委会茅田村 |
招标人联系人 | 蓝工 | 联系电话 | 066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伟超、林俊文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阳江市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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