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EPC)招标公告

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项目(EPC)已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以闽委宣复[201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分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项目(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晋江标段:晋江市新华街26-1#第一、二层;平潭标段:福州市平潭县龙里路82号第一至三层。
2.3建设规模:晋江标段:2000㎡,总投资控制价328万元;平潭标段:1470㎡,总投资控制价241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总工期均为100天;以上工期均包含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其中各标段的设计周期均为30天,即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中标标段的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新华书店卖场的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暖电、书架、收银台、监控、图书查询机、消防、软装等各部分的设计与施工,具体以各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高级室内建筑师(及以上)。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含结构图)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晋江标段:65000元;平潭标段:48000元,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26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邮编:350002;
电话:****-********
联系人:林腾、毛祚照、李卉、林建斌。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92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160K投标保证金”;不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分次分别转账汇款,以便区分识别;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要求备注或未按不同标段分次分别转账汇款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编号:FJTC-2016-160K
开标时间:2016-11-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2016-160K)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项目(EPC)已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以闽委宣复[201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分公司、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公司,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江、平潭新华书店卖场装饰装修项目(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晋江标段:晋江市新华街26-1#第一、二层;平潭标段:福州市平潭县龙里路82号第一至三层。
2.3建设规模:晋江标段:2000㎡,总投资控制价328万元;平潭标段:1470㎡,总投资控制价241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总工期均为100天;以上工期均包含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其中各标段的设计周期均为30天,即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中标标段的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新华书店卖场的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暖电、书架、收银台、监控、图书查询机、消防、软装等各部分的设计与施工,具体以各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专业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高级室内建筑师(及以上)。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含结构图)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晋江标段:65000元;平潭标段:48000元,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26号,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邮编:350002;
电话:****-********
联系人:林腾、毛祚照、李卉、林建斌。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92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160K投标保证金”;不同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分次分别转账汇款,以便区分识别;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要求备注或未按不同标段分次分别转账汇款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 卖场装饰 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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