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招标公告
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 |
开标时间:2016-11-0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已由闽侯县交通运输局以侯交[2016]3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占100%,招标人为闽侯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镇; 2.2、建设规模: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为跨越闽江的特大桥,全长约 1376.00m,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大桥病害处治工程(包括大桥的裂缝、混凝土破损、麻面、 钢板锈蚀、部分桩基破损露筋修复处理,支座更换、伸缩缝更换等工程),建安造价约357.6468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该桥跨越闽江,全长约 1376.00m,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闽侯闽江特大桥病害处治工程(包括大桥的裂缝、混凝土破损、麻面、 钢板锈蚀、部分桩基破损露筋修复处理,支座更换、伸缩缝更换等工程),建安造价约357.6468万元人民币;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专业以注册证建造师执业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 。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形。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文本等)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如联合体需是主办方)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地点开标。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129号 邮编:350100 联系人:江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 联系人: 谢先生; 传真:****-********。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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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特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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